很多人在學英文法律翻譯時,會直覺覺得只要語意順暢、文法正確就好,但法律文件的世界,從來不是語感取勝的場域,這裡不講修辭、不靠煽情,而是完全仰賴用字精準、結構嚴密的硬實力,翻譯得再通順,如果錯用了一個術語,那整份文件都有可能出問題。
先來看幾個經典陷阱,像是 "shall" 和 "may" 這兩個字,一個表示義務,一個代表選擇權,看起來都跟「會」、「可以」有點關係,但翻錯,條款性質就完全跑偏,很多人初學會把這類字眼看作一般助動詞,但在法律文件裡,它們扮演的是明確規範與限制的角色,比如 "The tenant shall pay rent on the first day of each month" 這句裡的 "shall",不代表租客「應該」交房租,而是「必須」這麼做。
還有 "notwithstanding" 這個詞,初學者常會誤譯為「儘管」或「即使」,看起來像日常用語,其實它真正的法律含義是「即使前面有相反規定,也不影響本條的適用」,是個具備強烈優先權的詞,一個詞搞錯,整段條文可能會讓對方以為你答應了完全不同的事。
再來談談 "hereinafter"、「heretofore」或 "aforementioned" 這類語彙,雖然不常見,但法律文件中卻非常常用,用來指代之前提到過的對象或條文,讓整份文件在交叉引用上能清楚無誤,這些詞不但有其專屬功能,也維持整份合約的邏輯一致性。
除了字面上的理解,還得留意語境差異,像 "consideration" 一詞在法律中不單純指「考量」,而是指締約雙方的交換條件,是契約成立的基本元素之一,如果直接翻成「考慮」,整段條款的法律意涵就消失了。
有時候,即使單詞你懂,詞組也會讓人頭疼,"Force majeure" 這種拉丁文背景的專有詞,代表的是「不可抗力因素」,通常會出現在合約裡保護雙方在遇到天災、戰爭等突發事件時免於違約責任,不熟的話很容易看成是什麼物理學術語,實際上卻是商業文件裡不可忽略的保護條款。
還有一點常被忽略,就是動詞變化帶來的語氣轉換,例如 "agree", "acknowledge", "warrant", "represent" 四個動詞雖然都能翻成「同意」或「確認」,但它們在法律語境下,分別對應不同的承諾強度與責任範圍,這種細微差異,才是讓翻譯真正專業的分水嶺。
想做好英文法律翻譯,單靠語言能力是不夠的,要理解雙語法律體系的邏輯,也要掌握契約文書的格式、常見用語與專有詞彙,這不是背幾個單字就能完成的任務,而是一場與文字細節的長期磨合,翻得通順,是入門;翻得準確,才是真本事,畢竟在法律文件裡,每一個字都代表著權利、義務和風險,而這些,不會因為你「看起來翻得很順」就自動生效。